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
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关于撤销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

时间: 2025-09-28 17:36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  根据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)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五款相关规定,我局现对桦楠(清远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:(粤)人服证字〔2021〕第1803000313号)的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依法撤销,自公告之日起,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,公告后如继续开展相关业务的,将依法查处。

  详细内容与决定书见附件

  特此公告


  附件: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决定书(桦楠(清远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).pdf



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年9月28日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